法學概論

臺北科技大學 115-1 學期課程,課號 366773。

課程大綱

一、課程概要: 法學概論,顧名思義是在介紹法律原理,以啟發學生法學研究的興趣。然而,法學涵蓋的層面甚廣,法學緒論的課程,只能大略介紹各種法律的共通原理,就繁駁的法律現象,作綜合的引說,俾使初學法律的人,不僅能粗知「實定法」的共通原則,還可藉此原則來培養法律見解和修養,執簡馭繁,因而體會法律的性質、內涵和理念。 有關本課程的教授方式,擬先介紹法律的基概念及原理,並以答問之方式訓練學生邏輯反思的能力,同時輔以日常屢見之法律實例問題。如此,學生不僅可以可以學習正確的法律觀念和知識,並可培養縝密思辨的能力,將課堂上所習得的知識應用落實在日常生活中,以達保障並維護自己及他人權益之目的。 二、課程目標及授課方式: ? 期能讓同學以鳥瞰的解度一窺整個法律的架構內容。 ? 從哲學、科學、歷史學、倫理學、心理學、社會規範等角度來看穿法律的面貌。 ? 建立法律學的嚴謹思維,避〇落入新聞式反射性的淺層粗糙判斷。 ? 培養現代法治社會的公民基本法律素養。 ? 建立同學生活法律問題的解決能力。 ? 法律為一個理論與實務並重的科學,僅專注理論而忽略實務,如鳥無雙翼,缺少實用性,則法律的功效實難發生。老師為實務律師出身,故在介紹理論之外,也會側重實務案例的介紹分析,每堂課開始約會有十到三十分鐘針對當周的法律時事問題及律師執業經驗,從法學緒論的角度切入,在課堂上討論,以收學習之功效。 ? 上課時老師不會點名同學回答問題,不用擔心。但本課程非常鼓勵同學上課發問及互動討論。 ? 因法律乃一門非常實用的學科,人的一生均會與法律產生關係,法律的學習對同學的人生應有相當的助益。 惟法律學難〇有生澀難懂之處,老師會盡量以生動的案例(如新聞事件、歷史事件,以及老師打過的官司來進行教學),以提高同學的學習興趣。 故本課程對於法律有興趣者,或者過去對法律很陌生也沒關係,若聽過老的課而對法律產生興趣的話,都非常歡迎來修本門課。惟若僅抱持勉強應付的心態、只為取得學分的同學,請勿選修本堂課。 ? 同學均非法律本科,故老師不會吝於給分,最大的期望是同學能於本課堂上有所得! Introduction of Law is to introduce the theory of law and to promote students' interest to study law. Since the field of law is very broad but the time is limited, this course can briefly explain common principles of law, complex phenomena of law, etc.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course is to let students catch the concept of common principles of "lex scripta." Also, this course aims to promote students' knowledge about law, thus cultivating their spirit of abiding by law. This course will introduce the basic concept and theory of law first. Then students will be given logical training through discussion. Besides, the general cases and problems of law will be covered as well. Through this course, students can not only get correct concepts of law, but learn to protect their/others' right.

課程進度

(一) 第一週 導論:?課程基本介紹?學習本課程之態度?老師經歷介紹。 (二) 第二週 法學之基本觀念:?法律是什麼?法律的形成與發展?為何要遵守法律?要求我們遵守法律的依據是什麼?是不是有某些法律可以不遵守? (三) 第三週 法律與其他學科間的關係:?法律與歷史學?法律與哲學?法律與倫理學?法律與心理學?法律與政治經濟的關係。 (四) 第四週 我國法律形式上之整體介紹:?憲法?刑法?民法?勞動法?二性平等法律?經濟法與智慧財產權法。 (五) 第五週 我國法律體系的介紹:法律的金字塔。 (六) 第六週 法律的種類?公法與私法?普通法及特別法?實體法與程序法?強行法與任意法?固有法與繼受法?國內法與國際法。 (七) 第七週 法律的適用與解釋。 (八) 第八週 法律的制定、公佈、修正與廢止。 (九) 第九週 期中考(應會用報告取代考試)。 (十) 第十週 憲法與大法官會議解釋。 (十一)第十一週 行政法與刑法、刑事訴訟法(一)。 (十二)第十二週 行政法與刑法、刑事訴訟法(二)--案例介紹:何謂罪刑法定主義?何謂嚴格的證明法則?何謂毒樹的果實理論?測謊可不可以當做刑事之證據等等議題之討論。 (十三)第十三週 民法與民法特別法(一)。 (十四)第十四週 民法與民法特別法(二)--案例介紹:交通事故、借貸、租賃、投資、網路上的相關法律問題。 (十五)第十五週 性別平等法律。 (十六)第十六週 經濟法律介紹。 (十七)第十七週:智慧財產法律(一)專利法、商標法。 (十八)第十八週:智慧財產法律(二)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

評量方式

1、 出席狀況:佔30% 2、 上課表現:佔30%。 ? 專心聽講、發問或回答問題,上課有自行做筆記的均會加分。 ? 上課若非必要的過度使用手機、戴耳機、過度聊天均會扣分。 3、考試或交報告:佔40%。 是否進行期中考,上課後與同學討論及參考學校規定後決定。依照過去經驗,均係以分組型態的『期中法律報告』及『期末心得報告』(心得報告不是法律報告,請書寫對老師上課內容中最有印象及最有興趣的內容,教學建議、對同學最有印象的報告及感想)來取代考試,故壓力不大。 4、因整學期僅須交一份法律報告,故請同學用心準備。 5、切勿用AI生成之內容做任何報告。

教材

【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請使用正版教科書,不得使用非法影印教科書】 使用外文原文書:否 1、 陳惠馨,法學緒論,第十五版,三民書局,2018年9月。 2、 鄭玉波著、黃宗樂修訂,法學緒論,修訂第23版,三民書局,2019年出版。 3、 林紀東著/楊智傑總校閱,法學緒論,五南,2018年3月15日,二版6刷。 4、 簡啟煜,著作權法案例解析,元照,2023年增定六版。 5、 劉振鯤,法學概論,元照,2019年9月26版1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