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學

臺北科技大學 115-1 學期課程,課號 362545。

課程大綱

本課程為財務會計領域之進階課程,針對已具會計學之學生深入講授財務會計之理論、觀念、方法及程序。本課程全面納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內容包括:企業合併之會計處理、集團內個體間交易、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技巧等。

課程進度

第一週 企業合併之會計處理 第二週 母公司之會計處理 第三週 合併財務報表簡介 第四週 財務報表合併之技巧及程序 第五週 集團內個體間交易-存貨 第六週 集團內個體間交易-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第七週 集團內個體間交易-債券 第八週 股權比例變動之合併程序 第九週 期中考 第十週 間接持股與相互持股 第十一週 子公司發行特別股 第十二週 合併每股盈餘 第十三週 合併所得稅 第十四週 聯合協議 第十五週 避險會計 第十六週 外幣交易之會計處理 第十七週 財務報表之換算、營運部門資訊與期中財務報導 第十八週 期末考

評量方式

平時成績,包括出席情況、課堂互動、習題作業占30% 期中考成績,占30% 期末考成績,占40% 在授課過程或課堂討論充分的對話是有效學習的關鍵, 主動與建設性的互動與是學習者最基本的權與義務. 重點在於表達,並無絕對的對或錯, 而是在於希望透過學生彼此斷地提出問題與回答問題, 讓相同或相的剖析與了解相互激盪, 使得授課或討議題可以持續且深入地討, 進而釐清關鍵問題. 以下幾點可作為衡是否有效地進主動與建設性的與: (1)積極傾聽, (2)勇於表達與議題攸關且具附加價值的意, (3)建設性地質疑, 以及(4)整合或揉合相 同或相的述; 總體表現將反映在「課程與」的成績上 考試目的在於測試學習者對個別觀與整體架構的解程, 包括課程講授, 教科書閱, 以及課堂討等內容, 以衡個別差, 並作為教學溝通效果之依據. 考試是測試學習者應該知道的課程內容, 只要有積極與課程學習者, 無須過憂慮.

教材

【遵守智慧財產權觀念,請使用正版教科書,不得使用非法影印教科書】 使用外文原文書:否 高等會計學理論與應用《全一冊》第一版 林蕙真‧劉嘉雯著 華泰文化